虐童事件频发:鞭笞失败的中国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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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肉相连,亲生父母怎如此残忍?

在实行一胎制的中国,单根独苗的幼童往往被家长当做掌上明珠宠爱着,尽量将他们送往最好的幼儿园,接受最好的早期教育。然而,早教的发展却远未跟上时代的步伐,虐待幼童的事件屡见不鲜,一次次地挑战社会道德的底线……

案例一:5岁女孩不听话 被父亲打得遍体鳞伤

日前,一福州网友微博爆料,5岁小女孩疑被父亲虐待,浑身上下伤痕累累。微博发布当天,女孩父母迫于压力,突然辞职跑了。知情者称其父陈某塘有3个女儿,一直想生儿子,下手就很重了。[详细]

随后这位父亲现身接受采访,承认用晾衣架将女儿打的遍体鳞伤,自己教育方式有问题。他不知怎样管教女儿,除了打不知该怎么让小孩听话。他说女儿不听话偷偷倒掉剩饭,气不过才打她。“我们农村人很讨厌浪费粮食,加上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很反感她这样。”“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们不会理解。”[详细]

案例二:炒股失意男虐待女儿 烫脚底逼喝臭水

用电吹风的热风吹孩子的脚底,将孩子按到水沟里喝臭水,抓着孩子的头往衣柜上狠摔……这是一个父亲对12岁女儿的暴行。2012年2月13日,女孩小妮被送泉州第二医院急诊,“啊,啊,痛……”哀嚎声不断传出。

女儿父亲庄某平称小孩子不听话,就是要用打,并说女儿学习不认真,没达到他的要求。其实女儿学习很优秀,上学期考了99分,他觉得100分才算好。原来庄某变平卖房产和首饰,拿去炒股亏的一塌糊涂,由此开始打老婆孩子,靠老婆打工养他。其岳父告诉记者,庄某去年曾抓着女儿的头把衣柜撞烂。[详细]

案例三:母亲虐待7岁女儿致八级伤残被判刑

“用铁衣架打我的身体,手掐我的腿和腰……将我抱起来扔到床上,站在床上用脚踩我的肚皮。”拳打、脚踢、刀划……这是一个7岁小女孩的遭遇,实施者竟是她母亲万大仙——29岁的贵州人,小学文化,三个女儿的母亲。2009年7月至2010年3月期间,在晋江市磁灶镇一工厂宿舍内,万大仙多次殴打女儿娇娇,致娇娇头部、胸部、右肘部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娇娇为重伤,伤残等级为八级。

“不是我打的,是她自己摔伤的。”“我只是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哪里是犯罪!”在正式宣判前,法官再次询问万大仙是否认罪,这个“虐童母亲”表情依旧冷漠,辩称是在教育孩子,毫无悔罪表现。最终,她被重判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详细]

老师家长齐虐童,怎一个狠心了得

本月,两则新闻迅速点燃网友怒火:广州一幼儿园老师狠摔4岁女童致重伤太原一5岁女童十分钟挨女老师几十个耳光。全国范围内,许多泯灭人性、令人恸心的虐童案发生在不幸的家庭:

2012年5月,山西平顺县7岁女孩小潇然疑被继母虐待两年致死,其惨状“从头到脚没有一处完肤,淤青和烟头烫伤疤痕随处可见,肠子被打断,尸检时腹腔里的血水多得连矿泉水瓶都无法盛下……”[详细]

2012年7月8日,青岛13岁女孩孙正雯从7楼跳下身亡,自杀前她留下三页遗书,称不堪忍受父母长期家暴,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个女孩还留下一页遗嘱,希望死后捐献遗体。[详细]

2012年9月9日,四川仪陇县36岁男子刘辉绑住9岁儿子,进入长达20多分钟“棍棒教育”,第二天儿子因多器官衰竭死亡。邻居反映,刘辉对儿子缺乏管教,出了事非打即骂。[详细]

一项调查显示,中国74.1%儿童在成长期曾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另一项对300名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研结果发现,这些案件基本都是未成年人遭受家暴致残致死或持续多年才浮出水面。“有的未成年人长期反复遭受暴力,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儿,遭受父亲暴力侵害长达14年。”

研究发现,四种家庭最容易出现家庭暴力:单亲家庭、继亲家庭、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与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相比,儿童身体和精神方面侵害,受虐儿童根本不知道报警求救,大多忍气吞声。儿童遭受性虐待案件,更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成为家庭成员难以启齿的秘闻。很多虐童案件往往是在儿童受虐过于严重时才被披露,绝大多数案件尚不为人知。[详细]

日本年轻父母责任感缺失 虐童问题令人发指

2011年,日本虐待儿童案件超过5万件,再创历史新高。日本厚生劳动省正在大力推动“要保护儿童”的收养制度,目前已经有13.6%的儿童被养父母收养。媒体曾报道,日本福岛县一名卡车司机伊藤,长期虐待自己的双胞胎儿子,心情不好时就把硫酸轮流注入他们的双眼,这两个孩子被摧残得双目失明。[详细]

为何在这个一向以彬彬有礼形象示人的“文明”国度里,有这么多的父母们能对亲生骨肉如此残忍?分析认为,日本年轻父母责任感严重缺失、没有正确指导、不断攀升的离婚率是主要原因。“奉子成婚”的年轻父母们心理极不成熟,没有为人父母的自知与自觉,工作生活中一不顺利,便把气撒在孩子身上。在中国,又有多少80后、90后毫无心理准备,甚至不具备经济条件,就已生儿育女为人父母,一旦双方起争执,无辜的孩子又将遭受劫难。

美国则拥有工业化大国里最糟糕的虐儿记录,每5个小时就有1个孩子死于受虐待或者被忽视。研究显示,虐待儿童现象增加与最近的经济衰退有关,导致人们对不景气的经济形势更加担忧。因为抚养年幼孩子压力大,再加上减薪或失业,可能促使家长产生某种暴力倾向。[详细]

虐童现象探因:父母该如何教育孩子

心理畸形的父母,让家庭暴力悲剧重演

施虐者的人格缺陷和心理扭曲是虐童的主因,父母们的暴力经历很容易被孩子传下去。前文案例中,小妮父亲的暴力行径也许是小时候有过相同的经历,如今在女儿身上“强迫性重复”。心理专家认为,“炒股只是一个诱因,将他潜意识里的阴影激发出来。这个父亲心理极度不健康,认知存在障碍。”

而案例三,万大仙的成长环境缺失爱,导致其极度自私。没生儿子的她认为是女儿导致她失去幸福的,她因此将愤恨发泄到女儿身上,把女儿“往死里打”。案例一这位父亲尽管否认讨厌女儿,却依然采用一种错误的教育方式。[详细]

可见,女孩子更容易成为“重男轻女”思想的牺牲品,他们在家中尤其是农村家庭地位更低。2012年9月23日,23岁湖北女子丹某,因产下女婴,家人态度巨变,她不堪冷遇决定“闷死”女儿,所幸抢救及时孩子脱离危险。

2011年11月,福清一5岁女孩不吃薯条,亲生母亲吴某捂住她口鼻逼她吞食,不料致其窒息死亡。此前吴某已育有两女,夫妻一直盼望能生男孩。2009年吴某堕胎后性情大变,女儿稍不乖便是打骂,甚至用东西烫女儿、用水果刀割胳膊大腿。[详细]

不打不成材,关键是怎样“打”才对

所谓“棍棒底下出孝子”,中国传统文化认为打孩子是可以接受的一种教育方式。正是这一传统,导致虐待儿童事件高发。在家长制的长久影响下,父母容易把孩子视为私有财产,所以普遍认为自己有权规划孩子的未来发展,或者认为孩子不值得信任,只有用权威、严厉才可以管教好孩子,才能让他们有出息。

棍棒教育真能让孩子成龙成凤吗?这是一个很具争议的话题。武力也许可以使小孩子暂时屈服,却容易使之形成自闭、懦弱的性格,将来变成一个没有独立思想的人,一个少被尊重、也不懂尊重他人的强势“弱者”。同时,教育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赏识教育也有缺点,一些成绩优秀的人,到研究生阶段却选择跳楼,因为他们一直被欣赏,一遇大挫折心理就承受不住了。[详细]

其实打可以,但要打的明明白白,孩子犯了原则性错误该打,家长要跟孩子说清楚,为什么打。“打”还可引申为鞭策之义,一个人的行动是受思想的指引,所以“打”只能治标,鞭策才能治本。只有孩子思想上有了世界观的改变,对知识的渴求,对人生的向往,才能真正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此时不用父母打,他们在内心会时刻要求自己努力,自强不息让自己向优秀靠拢,往成材迈进。

“虎妈、猫爸、狼爸”给我们什么启示

祖籍福建的美国“虎妈”蔡美儿,坚持“中国式教育”,制定十大家规严厉管教两个女儿,包括禁止约会、看电视、玩电脑游戏、参加校园演出,将两个女儿培养成“音乐神童”。“猫爸”常智韬则主张个性化教育,采用中西结合的教育方式,引导女儿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更强调孩子成长的自我管理。

中国“狼爸”萧百佑因信奉“棍棒教育”走红,他的教育口号是“三天一顿打,孩子进北大”, 4个孩子有3个考上北京大学。只要孩子的日常品行、学习成绩不符合他的要求,就会遭到严厉体罚。他说,“我打只用鸡毛掸子和藤条,只打手心和小腿,不会伤筋动骨,但又让他们记住疼。”[详细]

不管虎妈猫爸,尊重孩子,和孩子共同成长,是家庭教育的核心。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孩子、相同的父母、相同的教育情境,有人能把孩子打成“天才”,也有人把孩子打出身心疾病,甚至让孩子丧命,别拿孩子赌未来!

法律又现真空: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干预虐童案须加强儿童保护立法

目前,我国刑法中有关“虐待罪”的条款,但这只针对家庭成员,对行为人是否有侵犯被害人的主观故意,也难以认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但责任主体不明确,事后惩罚不足,难以防范同类事件频频发生。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比较隐蔽,这些法律条文由于分散且缺少系统性,缺少可操作性的预防与干预措施。

法律界人士建议,国内的法律体系应迅速建立儿童虐待案件的救济和干预机制,改变道德零容忍、法律不给力的现状。应设立专门的法律或者条款,对于最有可能接触儿童和发现儿童受虐的人群设立强制报告制度。另外,法律还应该剥夺施虐严重的原生父母的监护权,将儿童移交其它亲属或福利机构看护,必要时可以寻找合适的家庭收养。[详细]

这方面还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于医务工作者、幼儿园和中小学老师、社会工作者等服务儿童的行业工作者,实行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儿童有被虐待的迹象时要立即报告,并对于知情不报者设立一定的罚则。根据美国法律,如果父母对未满18岁小孩动手,将以虐待儿童被判处轻罪,处以少于1500元罚款和一年以下牢狱。

早在2010年,《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0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文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等七类行为,家长“棍棒教育”被叫停,而没有尽到责任或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的父母,可被撤销监护资格。当然,家长对孩子的正常管教和轻微的拍打,并不构成家庭暴力。

在香港,当知悉有儿童怀疑受到虐待时,社会福利署、其它相关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会以跨专业合作方式处理。早在1979年就成立NGO防止虐待儿童会,市民均可举报怀疑虐待儿童个案。在台湾,立法部门10月18日初审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凌虐或妨害未满16岁的人身心健全或发育,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500元以下罚金。

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让我们用爱呵护儿童

一个社会对待儿童的态度,可以折射出它的文明程度。因此,保护儿童权益是收入分配、性别平等之外关涉社会正义的重大问题。当务之急是培育更多有针对性、专业性的社会组织,渗透性地进入民间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其次是加强法制宣传和家庭教育,强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详细]

联合国把虐待列为威胁儿童健康成长的五大因素之一,预防儿童虐待已成为一项非常迫切的社会工作。2000年,世界妇女联合会决定将11月19日定为“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以提高人们对于儿童遭受虐待问题的关注。从家庭到社会,从医院出生到学校,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幼小儿童受到家长、老师、护士等各种人们“关照”,甚至可能被人贩子拐卖打残沦为乞儿。因此,保护儿童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当怎么对待孩子还属于“私事”的时候,当教师、医生发现儿童受到虐待,没有责任和义务举报的时候,当邻居、亲朋好友甚至是路人发现孩子受虐无力插手的时候,虐打儿童致伤致死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

结语

虐待,是践踏儿童身心健康,立法,是保护儿童的第一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请体谅父母抚养儿女的艰辛,善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孩子。